佛門成語: 11. 十一畫

 

〔11.31〕

理所不容

【觀世心編著】

 

  道理或天理所不能容許。出自晉•陳壽(233~297年)《三國志•蜀志卷五•諸葛亮傳》:「且沖與扶風王言,顯彰宣帝之短,對子毀父,理所不容。」

  晉•桓玄(369~404年)〈與八座書論道人敬事〉:「豈有受其德而遣其禮,沾其惠而廢其敬哉,既理所不容,亦情所不安。」參閱《龍藏•1472•115冊;弘明集•卷十二》。

  梁•蕭琛(478~529年)〈難神滅論〉:「又疑凡所夢者,或反中詭遇,或理所不容,或先覺未兆,或假借象類,或即事所無,或乍驗乍否,此皆神化茫渺,幽明不測。」參閱《龍藏•1472•115冊;弘明集•卷九》。

廖國祥繪畫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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