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門成語: 3. 三畫

 

〔3.32〕

寸鐵殺人

【觀世心編著】

 

  一寸長的短兵器,即可以殺人。比喻一語中的;事物在於精,不在於多。宋•朱熹(1130~1200年)《朱子語類•卷一一五》︰「因舉禪語云︰『寸鐵可殺人。』無殺人手段,則載一車槍刀,逐件弄過,畢竟無益。」

  意指但攝念在心,可除掉煩惱。「寸鐵」喻寸心,「殺人」喻消除煩惱。源於宋•昭覺克勤禪師(1063~1135年):「恰如載一車寶劍相似,將一柄出了,又將一柄出,只要搬盡。若是本分手段,拈得一柄,便殺人去。」參閱《卍續藏•1594•85冊;佛祖綱目•卷三十七之下》。

  明末清初•覺浪道盛禪師(1592~1659年):「西院寸鐵殺人,不容喘息,共汝商量,兩錯別有鉤錐,天平跌後思痛,開眼說夢,爭奈知恩者少,負恩者多。」參閱《嘉興藏•B311•34冊;天界覺浪盛禪師全錄•卷十二》。

  清•翼菴善酇禪師(?~1680~?年):「如載一車寶劍,將一柄出來用了,又將一柄出,爭如我秪消寸鐵,卻能殺人。」參閱《嘉興藏•B394•37冊;翼菴禪師語錄•卷六》。

廖國祥繪畫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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