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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指隨身攜帶的七種物品:三衣、一鉢、香合、拂子、尼師壇、紙被、浴具。參閱《大正藏49冊2035:佛祖統紀•卷十一》。清•三山燈來禪師(1614~1685年)提到〈濟宗七事隨身〉,謂禪師隨機施教,常用七種獨特方法:殺人刀、活人劍、脚踏實地、向上關棙子、格外說話、衲僧巴鼻、探竿影草。參閱《卍續藏65冊1282:五家宗旨纂要•卷上》。
出自宋•雪竇重顯禪師(980~1052年)。師問參頭:「夫為上將,須是七事隨身,兩刃交鋒。作麼生?」云:「久響和尚,有此一著。」參閱《卍續藏79冊1557:聯燈會要•卷二十七》。
宋•退庵道奇禪師(?~1196~?年):「七事隨身,一毫不用。再展鎗旗,乾坤震動。孤峯頂上,休更說夢。」參閱《卍續藏65冊1295:禪宗頌古聯珠通集•卷二十三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