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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門諺語:7. 因緣果報

觀世心編著

 

〔7.6〕

冤有頭,債有主

  比喻處理事情要找主要負責的人;報仇討債要找準對象,不牽累他人。參閱元代施惠的元曲雜劇《幽閨記•第七出文武同盟》:「呀,後面軍馬越趕得緊急了。休趕,休趕,俺和你魚水無交。冤有頭,債有主,教你一個來時一個死,兩個來時兩個亡。」

  此諺語出自宋代雙峰宗達禪師,參閱《卍續藏•1565•80冊;五燈會元•卷十六》︰「曰:『如何是境中人?』師曰:『一宿覺。』上堂,眾集定,喝一喝曰︰『冤有頭,債有主。』」又宋代劍門安分庵主在《卍續藏•1565•80冊;五燈會元•卷二十》中提到:「示眾:『上至諸佛,下及眾生,性命總在山僧手裡,檢點將來,有沒量罪過,還有檢點得出者麼?』卓拄杖一下曰:『冤有頭,債有主。』」

  禪師大致是告誡修道者︰內心體悟的深淺,不能以外在的言語來表達或理解,闡述「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」的道理,指出「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

  亦作「冤各有頭,債各有主」,參閱元末明初施耐庵的《水滸傳•第二十五回》:「諸位高鄰在此,小人冤各有頭,債各有主,只要眾位做個證見。」

 廖國祥繪畫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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